标准说:
5.1.2.2.1程序启动程序启动时调用的函数名为main . 该实现声明此函数没有原型 . 它应该使用int的返回类型定义,并且没有参数:int main(void){/ * ... * /}或者有两个参数(这里称为argc和argv,尽管可以使用任何名称,如它们是声明它们的函数的本地函数):int main(int argc,char argv []){/ ... * /}或等价物; 10)或以某种其他实现定义的方式 .
如果我写这个:
#include <stdio.h>
struct some_struct
{
int i;
};
float main(struct some_struct s)
{
printf("Why does this main get called?\n");
}
实际上,正如我所见,它被任何原型调用,并且没有任何运行时错误 .
为什么禁止它?这没有理由吗?另外,如果签名错误,如何调用它?
我用 gcc (Ubuntu 4.8.2-19ubuntu1) 4.8.2
2 回答
您对该标准的引用表明"some other implementation-defined manner" . 似乎gcc在允许的范围内非常自由,因为
main
的签名;它似乎忽略了你传递的参数 . 如果使用gcc -Wall
进行编译,则会收到有关main的原型不符合预期的警告 .clang对主要的原型不太宽容 . 它将接受带有警告的
float
的返回类型,但会在struct参数上出错 .C仅按名称查找函数,因此链接器不关心异常返回类型和参数 .
从标准一致性开始:
现在看看你引用的标准强调:
在这种情况下,
"shall"要求超出约束条件,因为标准明确规定
main
返回类型应为int
,或者没有参数或者有两个参数
这意味着您的程序行为未定义 .